近日,省建设厅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及春季安全质量执法检查。目的是通过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及春季安全质量执法检查,进一步促进我省建筑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部署落实,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危险源预警、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督查从4月下旬起至7月底结束,采取三个结合的形式进行:即与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开展自查相结合;与第二阶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相结合;与春季安全质量执法检查工作相结合。
督查的重点是今年以来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地区、企业和施工项目部。重点部位为预防坍塌事故(基坑、搞大模板支撑系统和脚手架)、高处坠落(临边洞口防护、专料和操作平台)施工用电、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易燃易爆物品等。
督查的主要内容:1、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情况。2.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建设、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3.安全措施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情况。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7.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整改、消号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等情况。8.特种机械设备的备案及登记情况。9.事故报告和处理情况。10.今年以来部、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省建设厅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立即责令停产整改,确保督查实效。要督促施工企业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企业要重点检查,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部门,要公开曝光,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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