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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式办公楼严控4.5米层高 不涉及其他建筑(图)

不涉及其他建筑类型

记者从《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办公建筑设计规范》中查得,所谓“公寓式办公楼(apart-ment-officebuilding)”是指单元式小空间划分、有独立卫生设备的办公建筑。此类建筑一般由统一物业管理,根据使用要求,可由一种或数种平面单元组成。目前上海常见的“酒店式公寓”、“服务式公寓”项目,很多是办公产权性质,并分割成单元配有独立卫生设备,因此也在此次出台的《意见》限制范围内。

市规划局一内部人士向记者分析,从《意见》内容来看,其限制对象仅局限于公寓式办公建筑,不涉及其他建筑类型。同时,该《意见》并没有提及已建成的复式办公建筑,也就是说复式建筑本身并没有问题,但如果不按规划设计、擅自插层就有问题。

一名区规划局内部人士则表示,其所在的区报批层高超出标准的公寓式办公项目并不多,但该区目前正在对擅自插层的建筑进行“拆违”工作。但从该文件来看,今后此类办公项目层高的报批将被限制在4.5米以内。

挑高分割不在少数

在此之前,上海以“稀缺层高loft”、“一层价格、二层享受”作为卖点的分割式办公项目不在少数,开发商们很乐意在“小户型”、“挑高”的房型上贴上“loft”的标签。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之前有些办公项目将分割成“复式”作为救活烂尾项目的手段,例如在浦东金桥类似办公项目就很常见。挑高项目分割出售不仅可以作为吸引购房者的一大卖点,开发商更可以此变相提高项目容积率,抬高项目销售单价,以较小的销售面积避税。此外,违规插层的项目还会给消防、物业管理等后续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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